【還是先複習一下我的傷勢好了:ACL、MCL完全斷裂, LCL 2級撕裂傷,外側半月軟骨破裂。】
有「人(?)」跟我說:一、你這傷根本只能算是中等的傷而已,有必要……………..比起那種出車禍半身不遂,或者是變成植物人好的多了;二、你的傷沒有比蘇麗文來的嚴重,因為你們的成因不一樣…………..;三、哪個地方沒有意外,連走在路上都會被車撞死!你防也防不了啦………..○╳○╳○╳
這應該傷的也不輕吧
就第一點來說,小時候我記得數學老師教我們,不同單位要換算成同單位才能再計算。我的想法是,我的傷應該要在運動傷害的範圍下,再將demo縮小到膝關節韌帶斷裂,才能做比較吧!如果真是這種說法,那在ICU(加護病房)裡,住的全是韌帶斷裂的病人,我想醫生應該會瘋掉吧!這就是犯了邏輯謬誤裡的:類比性謬誤。不過我得承認,如果硬是要拿我跟重大傷病者比起來,我絕對是幸福很多的,也就是因為如此,我希望我的腿好了之後,能夠用各種不同的方式,盡我自己的力量,來幫助那些重大傷病的人。
至於第二點說法,基於我對第一點說法的解釋,我想已經很清楚了,用結果來推論:運動傷害→膝關節韌帶斷裂(若單就膝關節而言,我記得沒錯的話「蘇」好像是ACL斷裂、LCL撕裂,而我………..)!!!至於成因……….也許真正的過程只有自己最清楚吧!所以跟蘇麗文無關。同理心最難學,但也很重要………因為這是人品的一部分
幸災樂禍的朋友最要不得
至於第三點說法,老哈很小很小的時候曾經聽過某個國防部長說:哪個地方不死「人」。當時聽到心中突然有一股十分賭……..氣的感覺,但又說不出來某國防部長哪裡說錯了。直到上了大學才學到一個觀念「風險管控」,那時才了解雖然意外隨時會發生,但我們不能消極的等他來臨,而是要積極的減輕意外所帶來的損失,甚至防止同樣的意外再度發生。我們不能因為常常有人溺水,而不教小孩子學游泳,就算是已經教小孩子學游泳了,也不能因為意外隨時會發生,而不給初學的小孩子游泳圈、浮板,不教他最基本的水母漂,這種導果為因的觀念,如果你真的敢對你家小孩這樣做的話,再指責別人…..哪個地方沒有意外這句話吧!我自己在事後檢討,這不是意外,而是可以預防的,端看有沒有心。
小心駛得萬年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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